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发展区公司站立式电动叉车、坐立式电动叉车及电动地牛的配件采购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站立式电叉车、坐立式叉车及电动地牛的配件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谈判。
2、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站立式电动叉车、坐立式电动叉车及电动地牛的配件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1年(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5)质保期:1年。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合法的授权,且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代理商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5)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7)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5.1凡有意参加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 5日至2023年9月9日,上午8:00至下午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应提供的资料:
5.2.1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明;
5.2.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9月至今);
5.2.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5.2.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6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及单位情况表同响应文件于采购会议前一并递交。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采购会议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采购会议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孙先生
电 话:18234894332 、1863478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