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电瓶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中财采W-2023-68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电瓶车购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内容:交酒电瓶车12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2023年11月30日;
(5)质保期:一年。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同一代理商仅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3)近三年内(2020年9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及登记表同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
4.2应提供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
4.2.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同一代理商仅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4.2.4近三年内(2020年9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2.5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2.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4.2.7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8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其他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裴女士
联系方式:0358-732994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A301栋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方式:0351-82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