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汾酒玻璃酒具采购项目
商务谈判编号:FJGM-2023-SCB007
山西杏花村汾酒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就采购汾酒玻璃酒具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企业参加谈判。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内容:
按要求完成采购汾酒玻璃酒具:玻璃小酒杯(两支装)50000盒;汾酒玻璃小酒杯(安全包装)100000支;汾酒玻璃分酒器(安全包装)10000支。
二、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承接本项目的专业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原厂家针对项目的授权;
3.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具有3项同类型相关业绩;
5.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7.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0.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均需签字);
(3)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近半年任意一次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3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6)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响应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10)“信用中国”企业信息网页查询截图。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截至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招标信息及报名信息: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解放路38号汾酒大厦四层市场部
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18503517986